江苏: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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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什么是高职单招?报考高职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报名、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高职单招”。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试点院校的招生对象全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如下:

(1)高考报名。2015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章程制定。2016年1月10日前,试点院校制定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网上报考。2016年1月15-20日,凡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院校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登录拟报考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4)院校审核。2016年2月10日前,试点院校完成对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

(5)打印准考证。2016年3月5日以后,通过审核并参加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须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院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考生须按院校的规定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6)参加测试。文化联合测试安排在2016年3月21日进行。

(7)成绩发布。2016年4月中下旬,院校发布报考本校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

(7)技能考核或面试。院校自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试点院校招生简章。

(8)录取备案。2016年4月底,院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有关院校的高职单招政策,以我省2016年相关文件为准。

11.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4]190号)中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

体育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 2015年11月1-4日,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

(2)考生依据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3)体育单招考生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和专项考试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4)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校招生统招各批次的录取。

12.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滨州医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首先须参加高考报名,然后再参加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

13.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在校初中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测试,取得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

14.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15.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按如下程序进行:

(1)高校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同时向社会公布。

(2)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3)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试点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高校完成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照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上传至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

(5)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6)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7)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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