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015年06月08日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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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1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2 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提供该批次公安现役院校入围政治考核和军检(以下简称入围)考生名单和信息库 省教育考试院
2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2 向市(地)招办电传相应批次入围考生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
3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12时前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名单通知到中学、考生本人 市、县(市、区)招办
4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 通知相关市、县(市、区)公安局对相应批次入围考生组织政治考核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5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3 相应批次工作人员进驻军检工作点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6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4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7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8天前 相应批次入围考生政治考核、军检结果汇总 招生院校、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8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第8 相应批次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送交省教育考试院 省公安厅政治部 现役办
9 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后两周内 相应批次公安现役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
10 89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总结汇报 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
备注 军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