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14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贯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我省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等40个县(市)(具体名单见附件1)。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我省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栏设置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承办高校提出的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时间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先投“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后投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栏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2、切实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做分省计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实施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该51个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报考: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我省于5月25日前完成考生报名相关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切实做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我厅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实施办法见《湖南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方案》(附件3)。
4、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学。要及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各类专项计划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招生录取办法等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计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组织做好有关考生资格审查。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如实填写好《湖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及派出所签署意见,然后交报名点统一报县级招生部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招生考试部门将合格名单在学生所在中学和县内予以公示,并逐级报市州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公安部门联合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是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考生向报名点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时间分别为: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为5月10日前,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为6月10日前。市州上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审核表》的时间为5月25日,上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资格审核表》的时间为6月25日。
附件3:湖南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方案.doc
附件4:湖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