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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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外省高校各批次均实行梯度志愿录取。
1.外省本科录取: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200分,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外省独立学院(三本)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200分,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高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外省高职(专科)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高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对个别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如因专业的特殊性组织了校考,考生还必须取得艺术校考专科合格证,特殊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4.当院校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 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缺额专业进行投档。
(四)“三校生”录取
1.“三校生”本科录取: 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校生”本科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三校生”专科录取: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如有缺额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由高校择优录取,仍有缺额再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五)录取批次安排
艺术类本科定向,根据院校在赣定向招生章程所定的录取规则,在提前批本科统招投档之前录取,定向志愿填报在提前本科定向栏;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艺术类本科专业(除景德镇陶瓷学院及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部分专业外)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与我省独立学院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三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与我省高职(专科)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
六、其他
(一)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外省高校设点考试都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和校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在参加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违规的我省考生,经有关招生高校或省(市)教育考试院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没有兼报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三校生”考生,不具备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资格;兼报了艺术类专业但未获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文史、理工类、“三校生”考生,不具备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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