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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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工作职责如下:
①负责到各考场查收考试成绩,并核对《成绩通知单》与《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
②维护成绩发放处考生秩序。
③考生凭《专业准考证》领取《成绩通知单》并签名认可。
④考生领取成绩后,工作人员统一带出成绩发放处,考试结束。
⑤工作人员将《报名、编号登记表》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务机要组。
说明:《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填写考生成绩后,一份与评委打分表一起交机要组;另一份交成绩发放员用于发放考生成绩时供考生签名使用,成绩发放完毕后,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机要组;第三份交考务组用于统计考试情况。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本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附1: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依据考生的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四个方面评分,每个方面各分为A、B、C、D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朗诵
A.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B.普通话较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切;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C.普通话较标准;朗诵状态基本自然;口齿清楚程度一般;咬字吐词清晰、真切度一般;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D.方言较重;朗诵生硬;口齿不清楚;咬字吐词不清晰、不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差。
声乐
A.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
B.音色较好;节奏、乐感较好;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较强。
C.音色一般;节奏、乐感一般;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一般。
D.音色较差;节奏、乐感差;对歌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差。
形体
A.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肢体表现力强。
B.肢体无缺陷;形象良好、仪态大方;协调性、灵活度较好;肢体表现力较强。
C.肢体无缺陷;形象一般、仪态尚可;协调性、灵活度一般;肢体表现力一般。
D.肢体有缺陷;形象较差、仪态失当;协调性、灵活度差;肢体表现力差。
表演
A.表演状态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能力强;人物形象感强。
B.表演状态较为松弛、生活;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较强;理解和感受能力较强;人物形象感较强。
C.表演状态松弛、生活程度一般;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一般;理解和感受能力一般;人物形象感一般。
D.表演状态僵硬、虚假造作;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差;理解和感受能力差;人物形象感差。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
附2: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照网上公布的分批时间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领取《面试次序表》、考生须知。
2.考生提前到考点查看考试安排。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备考室,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取消考试资格。
3.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严禁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面试①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备考室,在备考室抽签决定本组考试的考场号;②到相应的候考室抽签决定自己在本组的考试顺序,依次阅题备考;③进入考场考试;④领取成绩通知单统一离场。
5.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进入考场后直接考试。
6.考生进入考场,立即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考试过程,不得提示、不得重复考试。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在该类考试最后一天到考务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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