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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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电子档案

2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24.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各市、县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应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5.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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