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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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试及面试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

四、志愿填报

五、录取

六、照顾政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九、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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