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试及面试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
四、志愿填报
五、录取
六、照顾政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九、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