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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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美术 本科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 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器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舞蹈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 主持与播音  
书法 本科 书法教育  
专科 书法教育  

类别 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美术 本科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和动画  
专科 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声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器乐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专科 音乐表演  
舞蹈 本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专科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 主持与播音  
书法 本科 书法教育  
专科 书法教育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海南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考  试  内  容 考试形式 满分值
美术类 素描 人物头像默写; 笔试 100分
色彩 静物默写(水粉、水彩不限); 笔试 100分
速写 人物动态默写。 笔试 50分
书法类 临摹1 篆、隶、楷(三选二)临摹 笔试 80
临摹2 行、草临摹 笔试 70
创作 按规定内容自选书体创作 笔试 100
声乐类 演唱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面试 18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20分
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 笔试 30分
听写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20分
器乐类 演奏 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面试 18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20分
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 笔试 30分
听写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20分
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 软开度、技术技巧; 面试 100分
舞蹈表演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面试 90分
即兴表演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面试 60分
主持与播音 朗读 朗读指定稿件; 面试 120分
即兴主持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面试 80分
才艺展示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面试 50分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附件3

关于2014年海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书法类考试的说明

为积极引导我省基础教育书法教学,满足广大考生书法技艺深造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类别,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新增书法类考试。现将书法考试的内容和考试办法说明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临摹1、临摹2、创作

二、考试办法

书法临摹1的考试范围为篆书、隶书、楷书的临摹(三种字体任选二种),考试时间80分钟;书法临摹2的考试范围为行书、草书的临摹,考试时间50分钟;书法创作的考试范围为根据规定文字内容的自选书体创作,考试时间50分钟。三科考试时间共3小时。

三.计分标准:

(一)临摹1、临摹2:

A(90-100分)。笔法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准确,作品完整。

B(75-89分)。笔法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基本准确,作品完整。

C(60-74分)。笔法基本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基本准确,作品完整。

D(0-59分)。笔法不符合书体特征,字形不够准确,作品不完整。

(二)创作:

A(90-100分)。技法运用得当,章法完整合理,无错字、别字、漏字。

B(75-89分)。技法运用较得当,章法较完整合理,无错字、别字、漏字。

C(60-74分)。技法运用较得当,章法不够完整,有错字、别字、漏字但情况不严重。

D(0-59分)。技法运用不得当,章法不够完整合理,错字、别字、漏字情况较严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所用笔、墨、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2.书写用纸张由考点提供(纸张规格为四尺整宣)

3.落款内容仅为“岁次壬辰年冬月临”8字,不得盖印或书写其他与考生姓名相关的内容,否则试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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