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11日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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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试时间

1)初试(2013年12月29日至31日)

基本乐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9日9:30---10:00

其他考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2)复试(2014年1月1日至2日)

基本乐理:1月1日9:30---10:30

基本乐理和基础和声:1月1日9:30---10:30

其他考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音乐学类专业初试加试费80元/人,复试加试费8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注:音乐学类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1

(三)舞蹈学类

1.加试地点: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2.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300分,21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后成绩,总分3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60分、语言表达3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5分、弹跳测试60分、旋转测试75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质(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6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90分、艺术表现力90分<舞蹈表演,3分钟内,自备光盘伴奏乐>)

3.加试时间

1)初试(2013年12月29日至30日)

初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2)复试(2013年12月31日)

复试按顺序排号进行。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80元/人,复试加试费8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注:舞蹈学类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五、成绩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一考试成绩于2014年1月15日左右发布,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专业加试成绩单。

六、违规违纪处理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区市招生办务必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本地市所辖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兼传真):0891-6322440,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学招生办电话: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

附件:

1.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2.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3.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4.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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