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统考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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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执行。
(二)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本科),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的统考成绩。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为方便各州(市)考生到昆明一次能够参加更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省统考所涉及的专业,考生可先参加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但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非统考(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录取。
(三)省统考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四)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校考,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的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在2013年12月20日前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实施方法等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组织设点校考。
(六)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统考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他省内外艺术院校非统考专业的考试。
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时间安排表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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