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4年高招政策规定的调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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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和录取要求,如果专业考试的科类属于我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七、调整技术科目考试时间
我省自2013年开始试行分类考试,分类考试中报考高职(专科)类〔含单高职(专科)、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技术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自2014年开始,技术科目考试时间由1月份第一个周六调整为6月9日上午。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安排在当年一月份考试可能会影响考生进行系统复习,分散复习精力;二是从命题、制卷、运送、分发、保管到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一系列考务工作可以跟普通高考同期进行,节约人力物力;三是考生全力以赴完成高考科目语、数、外以及综合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类考生须考〕后,可以轻轻松松参加技术科目的考试,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八、调整高考志愿设置
1、贫困定向本科、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志愿数由4个增加为6个;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数也设置为6个(艺术类征集志愿数为3个)。
2、高职(专科)批次平行二志愿数由3个增加为5个;征集志愿数设置为6个(艺术类征集志愿数为3个)。
3、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增加填报志愿院校数,有利于提高志愿满足率,征集志愿投档只投当次填报的志愿,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公平、合理,也符合“平行志愿只投一次档,不补充投档”的原则和“批批清”、“段段清”的规则。
九、调整保送生资格和优惠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我省从2014年起对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及保送生资格进行调整:
1、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奖者除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外,其它各类获奖者不再具有保送资格。
2、取消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考生和留学人才随迁子女考生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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