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类专业统考简章

2013年11月20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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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发布

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生须知

(一)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18:00。

(二)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并参加兼报专业的考试。

(三)表演专业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化浓妆(可化淡妆),不允许穿高跟鞋。

(四)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由报名点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报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考重庆大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加试”环节(才艺展示、综合素质考察等),成绩记入校考总分(加试划线要求和时间安排届时详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加试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八、考试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65676258(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65102371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65106714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艺术类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大学A校区,联系电话:023-65106258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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