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28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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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考试环节

考试科目

分值

笔试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12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面试

自我介绍

10分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40分

回答考官提问

3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笔试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50分

面试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100分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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