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8日 来源: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二、报名办法

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2013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并考试。

(二)现场确认

1.考生本人应于2013年11月4日-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其中,应届生还须集体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所有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由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报名考生须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按闽价费〔2013〕7号文件的规定为105元/生。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