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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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志愿
我省2014年艺术体育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体育类提前本科、本科(含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专科(含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批次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体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身高以及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体检受限考生的名单,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在4月19日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对不能确定体检结论的考生,应进行复查,并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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