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年09月29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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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仪态)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③艺术素质[A.步态(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B.音乐节奏感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自我介绍、自备川剧台词片段)];②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A.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B.基本功测试(1.柔韧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备川剧片段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6)编导类专业(含广电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制作等):①编写故事(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考试注意事项

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http://www.sceea.cn/或http://www.zk789.net查询。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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