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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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下同)的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6月25日-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结论。6月27日-30日,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报名、面试和军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7日上午徐州、泰州,下午南京、扬州;6月28日上午盐城、无锡、苏州,下午淮安、镇江;6月29日上午连云港、南通,下午宿迁、常州。6月30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格检查。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且符合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6月26日-30日, 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南京市安德门小行路16号)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符合警官学院体检标准且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及以上的考生,6月26日-30日, 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指定的测试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 6月27日-28日, 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五、关于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16号)规定,我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直招海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在军事等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表上方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栏填报相应专业志愿即可,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定向培养士官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要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5.根据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志愿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中学将不能再进行志愿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中学要合理安排本校(报名点)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信息确认工作。

  6.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拨打志愿填报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

  附件:(点击下载)

  1. 江苏省2013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传统志愿)填报和确认时间安排表

  2. 江苏省2013年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确认时间安排表

  3. 江苏省2013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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