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六):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免费师范生和直招士官招生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湖北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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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免费师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免费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8日。在提前批填报了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还可以填报第一至第四批志愿。如果没有录取,还可以参加第一至第四批录取,比其他考生多一次录取机会。

  97.国家对免费师范生就业有哪些规定?

  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合格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学生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在此期间,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和协议服务期间,不能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取得硕士文凭。不能正常毕业或毕业后未从事教育工作的免费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98.什么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部队提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依托普通高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完成,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高校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培养对象毕业当年,与其他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由部队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高中(中职)毕业后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培养对象首次受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

  99.我省有哪些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今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轮机工程技术专业80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收国土资源调查专业50人,录取批次为提前批高职高专,对口试点单位为海军。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男性,未婚。

  考生于6月25日至28日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志愿填在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栏内。考生于7月1日至7月4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面试,合格考生方能参与录取,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进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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