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2011年02月15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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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测试与资格确认
(一)省统一测试
1.省统一测试项目
山东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小项。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小项。
考生报考项目与山东省规定的统一测试项目相同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
2.省统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为4月8日至13日。
考生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核查,领取测试号码。
3.省统一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下旬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4.学校考查确认
省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院校的考查确认。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及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意向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
(二)学校单独测试
省统一测试中未涉及的项目,招生院校可进行单独测试。只有核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测试。
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切实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选拔人数、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办法、录取原则等。
招生院校须于4月20日前按《山东省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五)的要求,将本校测试合格的山东生源考生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逾期不予受理。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下旬上网公示。
(三)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公布
招生院校须于4月20日前按照教育部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须准确注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名称、等级以及参加文化考试类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山东省将于4月20日至3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各高校合格的山东省生源报名信息。教育部将于5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经山东省确认的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招生院校须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5月1日之后在本校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凡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山东省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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