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公示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2019年01月08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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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司〔2018〕4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8年9月至12月,我司组织实施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和材料领域)五年定期评估。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经研究,材料领域49个参评实验室中,纳米器件物理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8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功能分子固体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师范大学)等3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工程领域96个参评实验室中,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7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等69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未通过定期评估。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6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司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及提出者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李人杰 邹晖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