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蕙青访谈: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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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问: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答:实施专项计划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扶贫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并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虽然近年来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有较大幅度提升,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区域之间特别是当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贫困地区考生上本科一批录取学校的比例上升相对缓慢,去年全国考生一本平均录取率为8.5%,680个贫困县为5.7%。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指示,要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提升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因此,实施专项计划,加强宏观调控,汇聚力量,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同时,专项计划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以及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此外,实施专项计划也是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招生考试制度,既要有各类人才选拔机制,也要有对特殊困难群体一定程度上的补偿机制,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如美国的“QUESTBRIDGE计划”,台湾地区的“繁星计划”,都是一批顶尖级大学拿出一定招生比例招收边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这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多元化,也体现了大学的社会责任。
问:据了解,专项计划起草经历了一个多方反复论证的过程,请您介绍一下起草情况。
答:专项计划起草经历了调研、论证、评估等多个环节,体现了求实、科学、民主、集中的决策要求。首先是对贫困县基本情况开展调研。针对云、贵、川、陕、宁等省所辖部分贫困县的教育、就业等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现场座谈会,进行了实地考察。教育部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以多种方式听取了省级教育部门和拟招生高校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充分讨论,形成共识。我们还组织部分专家学者针对国家实施专项计划对现实和长远、对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等多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反复比较、评估。在此基础上,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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