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需考察的高校医学类本科专业名单
2012年03月0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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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50个本科专业,可自2012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01个本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的6个医学类本科专业,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2个本科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
主管部门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备注 |
1 |
教育部 |
江南大学 |
100301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待考察合格后方可招生 |
2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学院 |
100301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
3 |
浙江省 |
丽水学院 |
100401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医学 |
|
4 |
湖北省 |
荆楚理工学院 |
100401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医学 |
|
5 |
四川省 |
成都学院 |
100301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
6 |
云南省 |
昆明理工大学 |
100301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