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需考察的高校医学类本科专业名单

2012年03月0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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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50个本科专业,可自2012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01个本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的6个医学类本科专业,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2个本科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 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备注

1

教育部

江南大学

100301

临床医学

五年

医学

待考察合格后方可招生

2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学院

100301

临床医学

五年

医学

3

浙江省

丽水学院

100401

口腔医学

五年

医学

4

湖北省

荆楚理工学院

100401

口腔医学

五年

医学

5

四川省

成都学院

100301

临床医学

五年

医学

6

云南省

昆明理工大学

100301

临床医学

五年

医学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