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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招办: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教育方针我校对202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继续进行了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向各州地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

聚焦国家和本省发展规划,分析各州地人才需求,我校在2023年进一步对专业招生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增临床医学(卓越医师)、临床医学(订单定向)、土木工程(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

二、2023年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安排?有无增减?

招办:我校2023年招生计划整体保持稳定,共有56个本专科招生专业,4个本科招生专业大类,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计招生5431人。本科计划包括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省内专项(含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省内生态、乡村振兴三个专项计划)、普通本科计划、八区协作内蒙古蒙授计划、八区协作吉林对等交换生、新疆(南疆地区)单列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上年预科转入、专升本等11个部分。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青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招生动态。

三、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招办: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学校先后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7958人,其中研究生4493人、本专科生23465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420人(含附属医院3090人),其中专任教师1465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626人,占比达43%,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8%。

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招办: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2)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3)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4)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5)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2.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民族语言(藏语)考生;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具备开设大学英语和大学日语课程相关条件,请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3. 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贫困专项计划及青海省省内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022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按照青海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计划执行,其中各专业20%的计划用于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按照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和专业课测试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5.各招生专业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至两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及专业志愿,按照各院系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分流。

五、能否介绍一下学校往年录取分数情况。

招办:学校近几年生源质量稳步向好,2023年省外录取最高分达到640分。具体各省份录取分数大家可以前往青海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网址为http://www.qhu.edu.cn

六、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新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您能否给考生一些报考建议。

招办:在志愿填报方面,首先,同学们要熟悉新高考政策,对政策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把握。要从权威渠道获取报考信息,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当地考试院、高校招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认真研读目标院校的招生章程。其次,考生要给自己一个清晰的定位,根据自己成绩排名一分一段表,明白自己的整体位次,然后要明确目标院校的招生章程、在你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专业、分数线、院校师资、专业特色等,了解完目标院校后再初筛志愿。结合自身分数和位次选择与自己兴趣、职业规划、分数相符合的院校和专业。需要补充一点的是,考生对报考的院校专业要明确是否有一些特殊要求,比如一些院校会要求视力、单科成绩、外语等等,这些信息都需要提前了解搜集。

七、学生入学以后,如果发现报考的专业不合适自己,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请介绍一下转专业政策。

招办:入学以后,学生若发现报考的专业不合适自己,是有机会转专业的,但是要符合《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转专业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没有不及格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为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学生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本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由医学类、工学类、财经类专业转入农学类、地质类、藏医药类等专业,在同院(系)专业大类内,允许由高考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

大一(含新生在生源地入伍学生)、大二参军入伍的学生在复学后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在符合院(系)转专业条件下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时所有课程不及格记录不得超过2门。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而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学生,由五名转入专业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联名推荐,经转入院(系)提出初步鉴定意见,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可以不受转入条件限制。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至少含一名校外专家,不少于5人)对学生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考核鉴定,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考核鉴定材料进行全校公示。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三)已有转学经历的;

(四)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当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学校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八、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招办:我校很重视资助育人工作,目前设有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学生重大事(变)故资助。

奖助学金包括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 4%奖励金额 5000 元。

(3) 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在校学生的 28%,资助金额人均 3300 元。

(4) 大学生入伍奖学金: 是专为在校入伍大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奖励当年退役复学的学生,奖励金额 2000 元。

(5) 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 10%,奖励金额600元

(6) 专业奖学金: 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学生均享受每人每年 600 元。

(7)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该奖,奖励金额 200 元。

(8) 校友英才奖学金及圆梦助学金项目: 青海大学教育基金会为助力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施的 “校友英才奖学金及圆梦助学金项目,奖助金额2000-3000元。

(9) 华实奖助学金:为激励我校在校学生更加发奋学习,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设立助学基金,帮助在校就读的优秀贫困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助学金额 2000 元。

(10) 火箭军砺剑助学金:为深入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关爱帮扶工作,火箭军开展 “砺剑助学行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连续资助至本科毕业,助学金额 3000 元。

(11) 宝钢奖学金: 由上海宝钢基金会赞助,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0元学金根据《财政部教 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

(1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助学金由西南交通大学、坚永公司于2018年2月启动共建立德树人教育发展中心,中心设立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面向西部地区27所“双 一流”高校开展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奖学金额20000元,助学金额10000元。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 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前可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缓交学费。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 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重大事(变)故资助是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对学生因发生重大事(变)故而造成的临时性 经济困难,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通过给予资助,使学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

九、学校近几年的就业情况如何?

招办:近几年学校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0%以上,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始终把“稳就 业”“保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 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十、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咨询方式或联系方式。

招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联系

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697

传 真(0971)5310697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网 址http://www.qhu.edu.cn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青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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