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宇:今年我们的招生政策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一是黑龙江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设置三个代码,分别为1608、1622、1623,三个代码中1608是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6个医学类的专业;1622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汉语言文学等6个师范类专业;1623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工科专业。三个代码独立设置不互相干扰。
二是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逐渐取消只要求专业课的录取方法,逐渐加大文化课占比,逐步采用综合成绩录取。
三是拓展了招生咨询渠道,使用抖音和快手等自媒体账号定期开通直播,为学生解决电话沟通不顺畅的问题。
李春宇:整体招生计划增加31人。新增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招生,年度招生计划30人。
李春宇:守望东极,汇聚众智。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省会,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因此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自然生态绝佳,被誉为“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学校始建于1947年,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
积淀厚重,人才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是黑龙江唯一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开展医学教育70余年且有医学博士点),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学校设有24个学院和1个医学部,现有4000余名教职工(含3个附属医院),其中1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入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有10名省级教学名师,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6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拥有共享“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龙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人才。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科生23000余名,博、硕士研究生2100余名,留学生15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21000余名。
学科齐全,协调发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新型生物医用口腔种植体及配套装备研发”省级“头雁”团队和“北药与功能食品”省级“双一流”特色学科。学校拥有预防医学、护理学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口腔医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药工程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有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校优质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加入中国东西部课程联盟和全国UOOC联盟;获批黑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注重应用,科研强校。学校坚持瞄准前沿,服务地方,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卫健委、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民委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590余项;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国家发明专利170余项;学校创办的大学科技园在企业孵化、师生创业、服务地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学校赫哲族及人口较少民族研究、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开展较早且成果丰硕;学校现为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研究学组组长单位。学校现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黑龙江医药科学》三种学术期刊公开发行。
医教协同,交叉互融。学校有三个附属医院和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启动建设高水平的医学实验中心。其中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教学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新冠肺炎重症集中救治区域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附属第二医院是黑龙江省首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口腔病诊断治疗中心;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是中国第一所从事脑性瘫痪防治、康复和研究的专门机构,是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是两个国家级儿童康复学术团体的主任委员单位,曾获“全国助残先进集体”。
条件优良,设施完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现代化课程平台,设有工程训练中心(3号工场),正在建设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并大力推进建三江农业成果转化中心、制药工程实训中心、口腔医学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佳木斯市政校企新电商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建设。学校建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并即将启动建设高水准的大学生文体中心;设有符合国际“四大赛事”标准的红土、硬地等网球运动场地,设有冰球、速滑等“冰雪”运动场地,设有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田径场等各类标准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文献资源丰富。
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现与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有来自3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现已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是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唯一授权雅思机构(培训基地)设在我校。育教英才,服务社会。学校广延名师,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一大批专家学者;累计培养的40余万毕业生分布在各条战线;遍布全国各地的50家佳大校友会在联络校友、助力母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坚持立足“三江”、服务龙江、面向全国,持续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佳大力量!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发扬“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学生中心,坚持加强内涵建设,致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奋斗!
李春宇:(1)本科一批招生专业: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物理学(师范类)、化学(师范类)、地理科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特色专业
李春宇:1.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
2.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4.投档成绩相同的同一专业志愿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我校录取规则中,是依据学生投档成绩进行分配专业,而不是考生总分,因此,照顾政策类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我校予以确认。
李春宇:A.转专业政策: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习成绩在班级前40%的;
2.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
3.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参加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可证明成果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6.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转专业遵循的原则
1.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三)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允许进行1次专业调整,专业调整时间安排在第2学期。
(四)转专业的其他要求
1.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3.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4.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跨批次转入高批次专业;
5.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也可根据学生志愿及学校办学情况,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
6.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须降入下一年级转专业。
(五)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按照学校具体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交教务处汇总;
2.学校根据专业办学条件确定相关专业转入人数;
3.学校根据专业容量和学生报名人数,综合确定转专业考核方式;
4.学校根据转专业条件与要求,参考考核成绩,拟定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后拟定转专业通知书;
5.获批后,学校拟定通知书,转专业学生持通知书办理转专业事宜,学校予以电子注册。
B.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坚持“助困” 与“育人”相结合,实现多元资助,精准资助。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为补充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 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其它资助社会及校友奖助学金:社会及校友奖助学金是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单位及校友出资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此奖助学金的设立意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奋发进取。
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受资助后经济仍有困难或由于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金额的临时困难补助。
李春宇:佳木斯大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守教育报国初心,勇担立德树人使命,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率持续稳定的目标,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密切沟通协作,积极搭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平台,与政府、社会和用人单位沟通,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主动对接行业、产业、企业需求,加快促进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形成;大力拓展就业空间,主动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龙江发展战略需求,持续推进“百城千企万岗行动计划”,建立万家用人单位信息库;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推广应用佳木斯大学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开展网络智能化就业服务,推动毕业生就业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坚持用我校“三根”育人精神的价值理念指导就业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择业观指导,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留省就业和到基层就业。近年来,在就业工作面临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本科就业率一直稳定在80%左右。
李春宇:考生需要详细查看专业报考科目要求,然后填报高考志愿。
李春宇:第一种:自媒体咨询服务。我们定期开通直播为考生答疑。
第二种:电话咨询。04548796220;8618158(如遇占线,请关注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