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今年起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飞行学员

2011年05月09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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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飞行学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飞行学员分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初选阶段由师、旅(独立团)级单位组织,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

  复选阶段由军区级招生办组织,对初选合格者集中进行体格检查,并派人带领合格者到有关军区空军招飞选拔中心进行复选。

  定选阶段由全军招生办统一组织,海、空军招飞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复选合格者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文化资格审核;指导海、空军招飞部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择优录取。

  问:选拔对象入学取得学籍后的待遇和毕业分配有何规定?

  答:飞行学员入海、空军飞行院校取得学籍后,享受军官待遇,进行为期两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合格者颁发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学员毕业分配到海军、空军或陆军航空兵部队任职,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等级、授予军衔。(来源:解放军报/钱高祥 李洪春 记者 胡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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