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1年01月30日 来源: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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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11年将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1、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10名

  2、器乐类(大提琴、低音提琴、二胡、中胡、高胡、扬琴、古筝、柳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箜篌、笙、唢呐、笛、箫、民族乐器打击乐):20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项目要求。

  三、报名与专项测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采用网上申请形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24时。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一式二份,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②高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等;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3、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测试成绩。

  4、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测试的考生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合格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我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选测科目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优先录取。

  2、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择优录取。

  3、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6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凡享受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网址:http://zsb.suda.edu.cn

  电话: (0512)67507943、67507942(传真)(招生办)

  (0512)67168953(团委)

  六、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