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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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11年将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1、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10名
2、器乐类(大提琴、低音提琴、二胡、中胡、高胡、扬琴、古筝、柳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箜篌、笙、唢呐、笛、箫、民族乐器打击乐):20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项目要求。
三、报名与专项测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采用网上申请形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24时。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一式二份,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②高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等;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3、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测试成绩。
4、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测试的考生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合格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我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选测科目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优先录取。
2、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择优录取。
3、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6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凡享受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网址:http://zsb.suda.edu.cn
电话: (0512)67507943、67507942(传真)(招生办)
(0512)67168953(团委)
六、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