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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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舞蹈、声乐、器乐、表演、主持等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 招生对象和范围
1.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的学生。
2.招生范围: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生源省
3.招生项目及计划:
共计招收46人,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类型 |
人数 |
基本要求 |
舞蹈 |
10人 |
舞蹈基本功强,形象气质佳,会编排者优先 身高女生不低于 |
声乐 |
10人 |
演唱技能强,具有初步视唱、练耳水平。 身高女生不低于 |
管乐 |
10人 |
黑管、长笛、小号、圆号、长号等 |
民乐 |
6人 |
琵琶、扬琴、二胡、笛箫等 |
话剧 |
6人 |
具备台词功底和形体表现力,有编导能力者优先 |
主持人 |
4人 |
持有普通话专业证书,具备较强的即兴主持能力 |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日-2011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艺术特长生报名系统报名。
3.提交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中学推荐表》;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
(4)个人近期艺术彩照;
(5)高中阶段各类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1年2月25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招生办公室和艺术教育中心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结合特长项目和证书等级,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核
学校将成立艺术特长生评审专家组,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结合考生代表作品,择优选拔确定艺术特长生备选生名单。
五、录取
学校将通过招生网公示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按下列情况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满足专业志愿。
2.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学校颁发校长特别奖,免除考生2年学费。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将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考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7-87286977 872820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 87395964
招生网址:http://zs.hza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