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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冬令营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5日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4、测试内容

  (1)民乐类、西洋管乐类、西洋弦乐类、打击乐类、声乐类:

  a.演奏或演唱:

  准备两首曲目,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学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限时5分钟。

  b.基本功测试:

  民乐类、西洋管乐类、西洋弦乐类、打击乐类考视奏,视奏为五线谱;声乐类考视唱。

  民乐视奏、声乐视唱为简谱。

  (2)舞蹈类:

  a.表演:

  准备一个完整的舞蹈作品,现场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者片段,剧目表演限时4分钟。

  b.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等。

  (3)表演类:

  a.话剧:准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小品表演;主持:自备2分钟朗诵及4分钟综艺晚会或报告会主持。

  b.基本功测试: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

  5、伴奏及用具

  (1)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2)考生请自带乐器、服装等道具及化妆品。

  (五)测试结果、认定及公示

  1、凡参加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者,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艺术特长测试,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必须参加且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

  3、根据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生源情况和艺术团的实际需要,我校将补充通过清华大学测试并达到一级(含一级)以上的学生(不包括江苏省的考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4、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在高考录取中,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协议书的签约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江苏省考生还必须符合选测科目等级2B,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315854 传真:025—84315854

  联 系 人:王竞 E-mail:wangjing@mail.njus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中心

  邮 编:210094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njustzsb

  六、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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