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首页 > 艺术类专业招生 > 招考政策

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方案出台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新一年的本科招生工作即将开始。院招生办公室经过充分调研、详细论证,拟定了2006年本科招生方案,该方案已经院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即将出台,新的招生简单也将随之印出。

    2006年,我院仍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新生2300余人,招生规模比去年有所扩大。招生专业有绘画、雕塑、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学、舞蹈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动画、摄影、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45个专业方向。其中,美术学院的绘画(书法)专业、影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人文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传媒学院的录音艺术专业为新增专业。

    据悉,新成立的人文学院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的60名招生计划,实行专业免试,直接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中录取新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艺术管理方向)是我院2004年经教育部审核新增的本科专业,隶属于管理学一级学科,同年批准新增的还有隶属于教育学一级学科的艺术教育专业、隶属于文学一级学科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由此,我院的本科专业设置已经涉及文学、教育学、管理学三个一级学科、共22个本科专业,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专业体系,拓展了学科范围。

    在专业考试方式上,绘画、艺术设计、音乐学等专业江苏省考生仍须参加江苏省统考,考试科目按省招办的规定进行。大部分专业江苏省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单考)。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所有专业都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为了方便外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在全国不同地区设有考点。此外,美术学院的绘画、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传媒学院的摄影、动画、尚美学院的艺术设计及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省外考生实行全院统考,即考试时间相同,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分数通用,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在其中任选专业,也可兼报。音乐类专业的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将实行在试题库中抽题组卷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从今年专业加考科目的设置上可以看出,我院对生源的选拔更加强调的是考生的基础技能和基本知识。

    目前,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院招办已与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及有关外设考点单位就考试考务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了各项手续。确保外省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招办同志正紧锣密鼓的做着各项专业考试准备工作。据悉,最早一批省外招生专业考试明年1月10日就开始进行,也就预示着我院2006年招生工作拉开了序幕。全院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将在明年3月中旬全部结束。

    综观今年的招生方案,有几个新情况。一是,从2006年起将高考数学得分计入文化课总分,结束了长久以来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算入总分的历史;二是,今年我院在音乐类专业加试中首次采用了试题库存出题的方式,在千余道试题中根据统一的难易比例抽题、形成若干份备用试卷,每道试题都有唯一的标准答案,由我院专门的阅卷组负责批改,此项改革在独立招生的艺术院校中尚属首例;三是,今年我院省外招生考点的分布更加合理,新增了湖南长沙、山西太原及北京多个考点,丰富了我院生源范围;四是,今年新增了四个招生专业(方向),分别是公共事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绘画(书法)、录音艺术及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这些专业(方向)都通过院专业设置委员会的评审论证,才被列入招生范围。根据院长办公会意见,所有新增招生专业(方向)都须经过专业设置委员会的论证,否则不予安排招生,今后这项制度将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