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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06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可兼报普通志愿

2005年12月28日 来源:郑州日报
    可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 河南艺术类专业招生细则出台要报考快报名 

      近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出台,考试时间与招生办法均已确定。

    ■报名时间:本月21至26日

    200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本月21至26日,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考生报名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和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

    ■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统考

    根据规定,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者方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模特表演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等类别,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统一确定专业最低合格线。音乐与美术类两类不可以兼报,其余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本省院校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和外省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31所)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也可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除此之外,往年经同意或备案的院校单考不再执行,其他需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今年要重新申请。

    今后我省将逐步扩大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类别,完善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管理,减少单考学校的专业考试,录取时将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成绩为准。我省对单考学校将从严把握,未经同意组织单考的,其专业成绩不予认可。参加专业单考院校单考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经同意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学校,专业考试应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4月15日前将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凡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由省招办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文化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据介绍,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6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凭省招办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

    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考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统考之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未取得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单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单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三种录取方法由高校自选

    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进行。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艺术类专业专科(含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

    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省统一规范为三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文化分上线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专业合格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完不成计划可降20分

    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全省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单考成绩的院校不在征求志愿之列。
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院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最多不超过20分。

    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本、专科自行划定分数线外,其他院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分数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