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0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2020年04月15日 来源: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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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以上两个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3.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生•年。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涉及的生源地省级统考,考生需要参加且成绩合格。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三、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考试形式

1.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2.初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于4月23日9:00起-4月26日17:00止,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的“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在线录制并提交考试作品视频等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初试结果。

3.复试:通过初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

4.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5.初试和复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有关通知。

四、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

1.网上报名

(1)已在2月10日—2月23日18时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2)未报名的考生(含广东省考生)需在4月15日9:00起-4月19日17:00止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按提示要求,选择“音乐表演苏州考点”进行报名。

2.考试费用:初试60元/生,复试40元/生。

五、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六、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0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1.校考合格名单按照专业校考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专业计划数的4倍。

2.考生可于5月30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八、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音乐学院   0512-65882363

网    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suda.edu.cn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    http://music.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十、其他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