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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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类别 |
报考专业 |
2019年录取规则 |
美术类(一)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美术类(二) |
绘画、雕塑、公共艺术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美术类(三)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艺术类 |
摄影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广播电视编导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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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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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影视与话剧表演、流行舞蹈、流行演唱、时尚表演与推广)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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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在普通类二本批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专业类别)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摄影、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2019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页末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可进行校考报名、校考成绩查询、招生咨询)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2053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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