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2019年01月04日 来源: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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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详见《2019年招生章程》)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满分300分。

二、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文化分占70%和专业分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戏曲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按总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学(师范)和美术学(师范)专业,以文化分占50%和专业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绘画和雕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戏剧影视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京剧伴奏)、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6、美术学和美术学(视觉艺术策划)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8、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绘画和雕塑、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普通本科批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分择优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

1、考生必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学校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共同核查考生报名资格,及省统考对应专业是否达标。

2、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考生要了解我校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

3、艺术类专业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除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其他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英语零起点教学。

5、考生填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时,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进行。

相关规定

1、2019年4月中下旬,考生可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或https://www.artstudent.cn(艺术升)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通过专业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合格证。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后,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不能完成本专业学习的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或应征入伍、创新创业等情况,由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其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涉及考察、创作、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学生自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学校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2+2、3+1联合培养项目,为各专业优秀学生提供赴英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可同时颁发吉林艺术学院和英国学校双学位证书。

7、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8、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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