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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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其中,中英合作的专业的外语科目限考英语。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艺术类)网上报名,需现场确认的考点:沈阳考点、杭州考点、成都考点、天津考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在本省网上报名的考点:石家庄考点、徐州考点、郑州考点、青岛考点。考生在徐州考点考试时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日期为1月30日,并补填东华大学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须备材料
(1)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的报名表打印版一份,需考生本人签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所在省(区、市)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所在省(区、市)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式2张。
3.报名手续
按要求填报考生信息、专业志愿。美术类各专业可以兼报,不重复收费。注意:
(1)学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填写专业志愿,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表示学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则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
(2)考生须正确填报所在省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省份等。因上报时各省电脑系统自动检查,如有错误,考试成绩将无法进入贵省系统备案而只能作废。
4.报名、考试收费基本标准
美术类专业为170元。学生在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缴费后报名有效。(各考点所在省另有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参考:2017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专业、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如赴爱丁堡大学学习,学费按爱丁堡大学当年标准执行(参考:2017年爱丁堡大学国际学生学费标准约20050英镑/年,其他费用另计)。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全国计划拟招115名(含上海),该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各专业方向最大接受学生数为:服装艺术设计90名、纺织品艺术设计25名。
3.就读中外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留学签证者或放弃留学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4.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5.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资格证和成绩合格证。
6.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食宿自理,画具、画板和颜料等考试用品自备。
7.学校不接待电话查分,考试成绩请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自行查询。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8年4月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8.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电话:021-62373713
中日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3101
中英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8850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十、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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