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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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3、自选舞表演。
复试:1、命题编舞。(2题)
二、舞蹈表演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3)自选舞①。
复试:(1)(戏剧表演、歌曲演唱、朗诵、自选舞②)任选两项。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储存。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表演专业自选舞剧目①②不得雷同)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芭蕾舞、国标、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现代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均可)。
自选舞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组织创作1分钟的舞蹈,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舞蹈编创意识。
(5)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6)戏剧表演和朗诵: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或台词朗诵,时长不少于2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初试占50%;复试占50%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8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的专业涉及各省统考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考生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统考。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28日。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或省统考合格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因音乐表演专业中有多个专业方向,如兼报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成绩均合格,按分数高的专业方向为有效分数。)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8年4月10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3、文化课成绩按卷面成绩之和,按以上比例计入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电话:029-88667076传真029-88667078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电子信箱:xamusic_zjc2017@163.com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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