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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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执行国家和各省相关规定;

3、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5、考生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有达标要求的,需省统考对应专业合格(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需美术设计类统考合格);

6、部分专业对形象和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①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和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身材匀称,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

③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晰、发声器官无疾病,无纹身刺青,考试时不化妆,不穿高跟鞋,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④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相关规定

1、2018年4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或https://www.artstudent.cn(艺术升)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通过专业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合格证。学校将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上报合格考生名单。

2、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后,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4、新生入学后,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留校学习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体检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习艺术专业投入较大,请考生及家长有相应准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涉及考察、创作、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学生自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与化妆/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根据课程要求,需自备计算机。同时,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专业新生需另备数码相机和摄像机。

6、学校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2+2、3+1联合培养项目,为各专业优秀学生提供赴英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可同时颁发吉林艺术学院和英国学校双学位证书。

7、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8、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办法

2018年,来吉林艺术学院参加考试的学生(含吉林省考生)报考程序为网上报名与交费、确认(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未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外省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

考生可登录吉林艺术学院网站或艺术升https://www.artstudent.cn,参照《2018年吉林考区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提示进行报考。

一、报名与交费

1、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交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8年1月4日至8日

二、确认(资格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现场或线上确认任选其一)

1、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需本人到吉林艺术学院各校区采集肖像和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需要的材料: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报名确认单》(网上自行打印),背面贴复印件二个:身份证、《2018年艺术类统考(联考)合格证》(或《2018年艺术类校考资格证》)。现场不接受报名及交费。

现场确认时间:查看吉林考区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2、线上确认:考生因个人日程、行程安排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凭身份证原件、《2018年艺术类统考(联考)合格证》(或《2018年艺术类校考资格证》)原件,可登录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本人进行在线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报名开始即可进行),打印准考证从2018年1月9日开始,截至各专业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具体操作办法详见APP软件提示。(说明: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自愿选择)

三、如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尚未公布,考生也可先参加校考。

四、专业测试费每生每次200元。考生如需票据,请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科领取。

领取时间与地点:2018年1月10日至16日 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吉林考区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录取原则(详见《2018年招生章程》)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满分300分。

二、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文化分占70%和专业分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戏曲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按总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和美术学(师范)专业,以文化分占60%和专业分占4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和美术学(视觉艺术策划)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按总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文化分占50%和专业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4、绘画专业,招生计划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与化妆/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含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京剧伴奏)、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7、艺术设计学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择优录取。

8、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9、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分择优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

1、考生必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艺术设计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学校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共同核查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及省统考对应专业是否达标。

2、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考生要了解我校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

3、艺术类专业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除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其他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英语零起点教学。

5、考生填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时,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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