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六、 录 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语文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750分制)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其他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 | --- |
2 | 表演(音乐剧) | |||
3 | 表演(京剧) | |||
4 | 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 | |||
5 | 表演(木偶) | |||
6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
7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
8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
9 | 戏剧影视导演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语文 | 一本优先 |
1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11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
12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成绩(换算成750分)+文化成绩 | ||
13 | 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 | |||
14 | 广播电视编导 | |||
15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10人,其余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
16 | 视觉传达艺术 | 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 ||
17 | 数字媒体艺术 | |||
1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 文化成绩×45%+专业成绩 | ||
19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制作与设计) | 文化成绩×20%+专业成绩 |
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别排序。
(二)各专业(方向)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为前3名,8-14人为前2名,7人及以下为第1名)的考生录取可享受加20分文化分的优惠政策,其中单科限加10分。
(三)两个及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七、注 意 事 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京剧表演、京昆器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50%左右。入学专业考试中排名第一或高考总分达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八、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2014年本校继续实行常年招生选拔制度,主要针对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详情请关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 (021) 62488077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2-58019366
监督电话: (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http://zs.sta.edu.cn E-mail: sx_zsb@126.com
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二号线、七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近平阳路) 邮政编码:201102
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10分钟。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路至古美八村站下车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