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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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生 人数 | 专业方向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 招收学科 | 学制 | 学历 |
设计学类 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环境设计 | 30 | ||||||
产品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 | 10 | ||||||
动画 | 10 | ||||||
工艺美术(纤维) | 10 | ||||||
工艺美术(玻璃) | 10 | ||||||
美术学类1304 | 55 | 中国画 | 10 |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 |||
绘画(油画) | 10 | ||||||
绘画(版画) | 10 | ||||||
雕塑 | 15 | ||||||
摄影 | 10 | ||||||
艺术设计学(史论)130501 | 15 | 艺术设计学 | 15 | 1.素描(20分) 2.文艺基础(200分) | 文科 | ||
合计 | 240 | ||||||
备注 |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 4.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素描(命题默画) | 2小时 | 八开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文艺基础 | 3小时 | 钢笔或签字笔 |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阶段所学文学、历史及与艺术相关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报考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他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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