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原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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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2014年录取规则 备注
雕塑、绘画、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
公共艺术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
艺术与科技(会展设计与策划、演出空间设计)、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设计、动画)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只招理科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
传播)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策划)
摄影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广播电视编导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文化产业管理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表演(音乐剧、话剧与影视表演)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只招女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一)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的所有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影视演艺类专业,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鼓励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优秀考生报考我校(被推荐考生总体成绩排名须在本校考生中排名前10%以内,每校推荐学生不超过3名)。校长推荐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和材料审核合格,取得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录取时可享受专业成绩加5分(按专业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或总成绩加10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的优惠。
(二)优先录取
1、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美术类全体考生中前3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2、参加我校影视演艺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全体考生中前3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在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4、在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的考生,若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我校将认定其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5、鼓励有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校。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参加生源所在省市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获得合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专业校考可给予10-20分的专业加分(报考时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文化分达线后可优先录取。
6、上述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时英语等小分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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