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06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专业及名额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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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共招收 300名(含2005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预科生11名)

  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

  表演系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含2005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7名)      56 名

  导演系

  导演(戏剧影视)专业(含2005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1名)     15 名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                      15 名

  以上两个专业组成“导演、表演混合班”,实行联合教学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专业                  15 名

  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创作)专业                 15 名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                  15 名

  以上 45名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后经过考试确定专业方向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专业(含2005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1名) 13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绘景)专业                 13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专业(含2005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2名) 15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管理)专业              13 名

  电影电视系

  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25 名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                 40 名

  艺术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演出制作管理)专业                30 名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院团管理)专业                 20 名

  以上 50名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后确定专业方向

  .以上所有专业的北京生源入学后一律走读。

  专科(高职)共招收 300名

  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两年

  表演(戏剧影视)                    90名

  戏剧影视文学(剧本创作)              30名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评论与报道)             30名

  舞台技术                        30名

  舞台灯光技术                    30名

  舞台绘景技术                      30名  

  影视编导                      30名

  影视制片管理                    30名

  . 以上专业考试与本科同时进行;

  . 专科(高职)生均为住宿生。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档案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报名材料

  1、 报名登记表

  2、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持在户口所在地省市级高招办办理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手续。

  3、 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 应届 ”字样;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乡政府开具。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考生临时学习、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居委会介绍信无效。)

  4、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交验。

  5、 往届学生需学历证书复印件。

  6、 近期照片四张 (黑白或彩色均可,同一底片,半身免冠,一寸照片)。

  7、 初试费(含报名费) 100元,二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8、 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 3 - 5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9、 报考影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到指定考点参加面报,就地参加专业考试,各专业一律不接受函报。

  . 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报考条件、报考手续、考点设置、考试内容均同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本专科同用。文化课参加 2006年6月的全国普通高考。

  . 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按北京专业考试时间排序)

  

  各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杭州: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杭州市武林路51号)(戏剧文学系)

  浙江省团校 (杭州市文二路188号)(电影电视系)

  重庆:重庆电台广播教育学校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路三路159号)

  成都: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

  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表演

  二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命题表演

  三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命题表演

  口试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三试: 命题表演

  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 ( 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 专业 (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文学知识(笔试)

  复试: 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绘景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口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灯光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光电学基础知识(笔试)

  口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技术管理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手工制作(根据主考教师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按比例制作模型)

  口试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 方向 )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 方向 )

  初试: 命题演讲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辩论

  口试

  艺术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艺术管理:演出制作管理、艺术院团管理 方向 )

  初试: 文化知识、管理常识和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复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文化考试

  我院招生办公室于 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www.zhongxi.cn)查看专业是否合格。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 2 ~ 3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院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 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录 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从 2006年开始,报考艺术院校的文史类考生、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成绩。

  附: 2005年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注: 2005年语文、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

  待遇与规定

  1、考生赴考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画具、颜料、画板等考试用具自备。

  2、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10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19000元/年(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录取时另行通知)。

  3、考生专业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

  6、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文化艺术单位。

  7、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4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注:因学院场地有限,专业考试期间陪考者不得进入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