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尖子生加分测试的通知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四、测试报到时间、地点
所有项目均于2012年6月15日报到,16-17日测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声路6号)。
报到时,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艺术活动、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并领取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加分测试准考证。
五、测试办法
(一)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聘请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测试小组,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艺尖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并评定考生的专业成绩。
(二)评定考生专业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参加加分测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艺尖生测试证,经审查三证齐全者方能参加测试。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到时填写《四川省艺术、体育尖子加分测试考生诚信测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凡拒不签署《承诺书》或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测试。
六、有关要求
(一)艺术尖子生名单公示。
1.申报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对申报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生名单庚即在学校进行申报公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则须在其门户网站上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申报公示。
2.资格公示。经省统一测试,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达到合格等级以上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达到合格等级以上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二)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加分测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测试的时间、地点、类别、报到时所需验收的材料通知到每一个申请的考生。特别提醒考生带好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四)考生的车旅、食宿、报名考试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 028-85156581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028-86119429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