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29日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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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试卷分值(分)

考试时间(分钟)

速写

120

30

素描

240

150

色彩

240

180


  (二)考试时间、地点

  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012年1月15日第一次考试和2012年2月12日第二次考试。

  湖南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1月17日考试。

  江苏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12日考试。

  山东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13日考试。

  黑龙江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20日考试。

  辽宁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20日考试。

  (三)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

  3.考生须持《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2012年4月上旬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不安排查卷。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我校2012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五、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2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mech.buct.edu.cn

  政策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专业咨询邮箱:yszs@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工业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7065;64434738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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