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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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送考试情况表
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要求另发),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e37_pzek2@***,自动传真:0531-86162748)。
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高校要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106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
(七)考试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统设考点承办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研究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2年1月10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37_pzek2@***,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政策及考试信息
《现代教育?2012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五、填报志愿
2012年我省实施网上填报志愿。
(一)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一志愿与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第2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和美术类专业院校服从调剂选项。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将实施网上征集志愿录取,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五)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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