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18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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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
凡2012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于2012年4月15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考生,广东省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方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达到艺术类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省术科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单考专业志愿。
七、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认可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2.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省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术科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单考院校(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招生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5.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可在录取前查阅广东省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始分)。
6.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7.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8.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我省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单考、单考三种方式)将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设置为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考生志愿表见附件3):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4)专科A类:所有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安排进行了调整,各高校应及时在招生简章中做好本校招生批次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点击查看 :
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
2.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简章
3.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式)
4.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5.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6.2012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7.广东省2012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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