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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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在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面考核测试,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学生。我校将举办“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
二、招考类别
三、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
2、专业素质:
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测试。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类:管乐、民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大型演出;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生源,可直接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测试。
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
四、报名与初审
1、报名:
请考生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4日17: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20年1月8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2)邮寄资料:包括《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近期个人表演u盘(音乐类需要同期录音,不允许后期处理,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报考作品名称”)、高中以来比赛活动中最高荣誉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以及考生本人手写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600以内)。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通过初审。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收件人:校团委青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 邮编:100083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某某特长”的字样。
2、初审:
我校在收到申请表和材料后请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1月13日后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凡通过初审的学生须于2月2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考试确认,并于2月25日-2月29日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报到和测试。(不在系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
五、测试程序
1、报到时间:2020年2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七斋学生活动中心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通知艺术专业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文化课测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下午2:30-5:30
3、艺术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3月1日
4、测试内容: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舞蹈类:自备舞蹈一个、基本功、模仿、技巧展示;
器乐类:自备曲目一首、视奏一段(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文化课测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门100分。
注:(1)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等演出相关物品;我校可为考生提供CD、U盘等播放设备。
(3)器乐类测试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我校可提供的乐器:民乐考场:民族排鼓、中国大扁鼓、中国小扁鼓。
六、录取说明
1、优惠分值:高考实际考分应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同时所填报文化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0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方可被我校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
2、认定标准: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必须80分以上,文化课测试成绩过合格线(根据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线),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名,按照专业项目及拟签约人数进行签约。
3、调剂原则: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首先同类专业按照专业排序依次调剂,如不符合条件再进行跨类按照专业排序调剂。(调剂顺序参照招考类别表)
4、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及测试时均需持身份证原件。
2、考生参加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010)62330040(团委)、 62332893(招办)
咨询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月14日,2月24日至3月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进行复测,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5、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
九、附则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及团委。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