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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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艺术教育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2018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018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招生计划仅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
二、招生项目及签约人数
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29人,拟签约人数58人,各招生项目拟签约人数及要求如下:
注:(1)降至一本线:指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降低20分:指降至中国农业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不含国际学院、烟台研究院相关专业)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时不低于当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分数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艺术水平要求:
民乐、管乐、弦乐类:
具备乐团演奏经验,有较好的独奏能力。
声乐类:
能识五线谱,具备个人独唱能力,有一定的舞台演出经验,具有合唱团实践经验。
钢琴类
具有较好的独奏能力,具有钢琴伴奏经验。
舞蹈类:
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戏剧类:
具备较好的表演、朗诵能力,形象较好,有相关演出或比赛经历。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21日。请登陆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5.92.73/zhaosheng),依照填表要求逐项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先保存(保存后可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一经提交不可再修改,提交后打印交中学盖章,各项目不可兼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网上上传下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由所在中学盖章的《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
(2)参加团队证明(由考生所在团队出具该生在乐团、合唱团、舞蹈团等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并加盖团队所在单位公章);
(3)考生所报项目本人取得的最高等级证书;
(4)参加与报考类别相关比赛所获最高奖项证书。
2.邮寄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
(1)《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和团队证明的原件;
(2)近期个人表演视频的VCD/DVD光盘或U盘,要求与报考项目相关,时长不超过10分钟(戏剧类要求不超过20分钟),视频要求画质清晰,必须是同期录像录音,不允许后期修饰处理。
(3)于2018年1月22日17:00前寄至中国农业大学艺术中心(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艺术中心(8号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3。收件人:艺术中心。电话:18813046306。
考生上传及邮寄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按教育部和中国农业大学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四、测试形式及要求
(一)初审
1.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遵循规模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参加现场艺术水平考核的考生。
2.未按要求上传和邮寄报名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
3.1月25日至2月2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测试
1.请于1月25日至2月25日,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现场测试,过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请于2月28日至3月3日在报名系统上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
(三)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18年3月4日全天。
2.测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3.测试内容:
A.钢琴: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视奏;视唱(五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任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4个升、降号以内)。拉帘测试。
B.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奏作品或片段(乐器自备),视奏(管乐类为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弦乐类为五线谱视奏,五线谱在3个升、降号以内;民乐类为简谱视奏)。拉帘测试。
C.舞蹈类:自备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表演(音乐自备,只接受U盘),基本功,模仿。
D.戏剧类:自备单人小品,3分钟以内;自备稿件朗诵,1分钟以内;即兴评述,1分钟以内。
E.声乐类:自备一首3分钟以内的独唱作品或片段(伴奏可用钢琴或U盘伴奏),视唱(五线谱或简谱视唱,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提示:①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木琴,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②凡报名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jwzs.cau.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认定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中国农业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若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签约名额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
3.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拟认定考生可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
4.考生请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认定结果,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意向书》。与我校签约的艺术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填写志愿表)并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5.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在其高考投档成绩上加30分,并结合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科学)和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专业不享受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加分选专业政策。
六、相关说明
1.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2.为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3.品学兼优且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特长生,可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七、监督机制
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电话:010-62736994。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37682(招办)010-62738532(艺术中心)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