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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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北京化工大学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38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76人,本年拟招生项目及计划见下表。
说明:
(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项目相一致;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加项目,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顺次进行递补。
(2)录取优惠政策说明
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较好文化课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符合高考报名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2. 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只限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嗓音基本条件较好。
3. 报考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迪斯科)考生,要求有较好舞蹈功底,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72米;报考国际标准舞(拉丁舞、摩登舞)考生,要求具备扎实的国标舞基本功及舞蹈训练基础,女生不低于1.62米,男生不低于1.73米。
4. 报考西乐、民乐类的考生,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
5. 报考戏剧类的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过奖(以获奖证书为证);(2)普通话测试获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3)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县市级以上单位证明);(4)有其他大型晚会主持经历(出具相关证明和现场照片)。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18年1月5日至15日,考生登陆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通过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当考生选择的笔试或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的考试时间有重合时,仅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的考试。
2. 书面报名
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并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申报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复印件、本人表演现场照片或视频(光盘或U盘)等材料。
3.材料邮寄
报名材料须在2018年1月17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出(为避免材料相互混淆,建议每份特快专递只放一位考生报名材料),逾期寄出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XX为上表中的艺术项目)。
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标注,考生可登录查询。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将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结合学校艺术团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1月20日在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 初审结果查询及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2018年1月20日至26日登陆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 报到和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11:00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材料中所提交证书的原件。
文化课测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14:30-17:30。
艺术水平测试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8:00-12:00,13: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逸夫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4. 文化课测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分文理科。
5.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舞蹈类: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测身高;
(3)西乐类、民乐类: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报考钢琴、手风琴的考生需要考核嗓音条件、视唱;
(4)戏剧类:朗诵(考生自行准备1段朗诵,测试时评委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朗诵作品的全部或片段,限时1分钟)、小品表演(考生自行准备1段小品,测试时评委根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小品的全部或片段,限时3分钟,原创、非原创均可)、即兴(现场抽取题目,30秒准备后进行现场命题表演,限时1分钟)。
6. 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说明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或MP3、道具等演出物品;
(2)西乐、民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不允许带伴奏员。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分招生项目类别划线)、文化课测试合格分数线(对应A档优惠政策分划定“A档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B档优惠政策划定“B档笔试合格分数线”)。
2. A档资格认定: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疑义后,与考生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 B档资格认定: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且未获得A档优惠资格的考生,按各项目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定签约人数,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疑义后,与考生签订《协议书》。
4. 我校将签约艺术团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5. 我校将通过邮寄方式与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录取政策,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进行考生专业录取。
六、监督机制
1. 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2.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专业咨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8年 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