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2年12月21日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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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2013年将在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 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的江苏省内考生。

  二、 招生类别

  1、戏剧类

  2、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街舞、霹雳舞除外)。

  3、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

  4、民乐类: 器乐种类为唢呐、笙(抱笙)、高胡、中胡、琵琶 、柳琴、扬琴、中阮、打击乐。

  三、 招生计划

  5名(京剧、古典舞、民族舞、民族声乐优先)。

  四、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

  2、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

  3、符合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的要求。

  五、 专业测试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这7所部属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六、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1月20日

  材料邮寄:报名者须将填写好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1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邮寄至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办(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邮编:210023)。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2、 审核备案:我校根据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及人数的要求,在专业测试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中确定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示。

  七、 录取工作

  1、根据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需要,对于经我校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具有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测试等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2、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按规定服务于我校大学生艺术团,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

  3、如国家和我省有艺术特长招生新规定的,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852

  Email:zsb@njutcm.edu.cn

  网址:http://xsc.njut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