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通知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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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选拔艺术人才,推进素质教育,了解2013年拟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情况,我校决定举办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分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文理科均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试项目

  1、声乐:美声、民族。

  2、舞蹈:古典、芭蕾、民族。

  3、民乐:笙、二胡、板胡、中胡、高胡、琵琶、柳琴、中阮、大阮、扬琴、古筝、竹笛、唢呐。

  4、管乐:巴松、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萨克斯、长笛。

  5、弦乐: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

  6、键盘:立式-双排键电子琴、钢琴。

  7、打击乐:小军鼓、定音鼓、架子鼓、马林巴。

  二、报名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高中毕业生。

  2、声乐、器乐的考生须达到国家级考试水平九级(含)以上,具备相当的音乐理论知识、较强的视唱、视奏能力及即兴表演能力,具备独唱、独奏能力。

  3、舞蹈专业考生须达到北京舞蹈学院八级(含)以上者,具备独舞水平和一定的表演能力。

  三、专业测试报名办法

  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1月27日。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注册资料,请牢记用户名、密码,以便随时查询或填写有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或浏览报名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将网上正式提交的报名表用A4纸(1页)打印出来,由中学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请务必于2012年11月29日前将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起寄(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收到材料后,即获得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资格。

  四、文化课测试报名办法

  在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我校公布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结果,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哈工大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测试资格。哈工大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测试办法将在专业测试时公布。

  五、专业测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11月30日8:30-16:30报到地点:哈工大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报到时要求由考生本人(家长不可代替)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我校将现场采集考生指纹及数码照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费200元,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8:30-16:30专业测试地点:哈工大新活动中心

  专业测试时,艺术特长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七、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对于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艺术特长生人选及高考照顾录取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艺术特长生还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联考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若所在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2、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须于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填报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单独批次填报)。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本线)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哈工大调档分数下20分以内保证录取;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本线即可录取。

  3、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451-86413389)。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分基本技能测试(视唱、视奏或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钢琴项目除外)。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无伴奏。

  2、在高中学习期间,如有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能够突出体现考生专业水平的具有专业级别比赛的获奖者,请在报名时提供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测试结束以后,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结果。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协议书由被认定艺术特长生通过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考生及家长签字后,考生留存一份,并于2013年3月1日前寄(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一份,经我校招生办确认后生效。

  4、艺术特长生须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将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等信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艺术特长生所在学校。

  6、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

  招办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新活动中心517室(十五、十六公寓之间)

  咨询电话:(0451)8641477186414671传真:0451-86417835

  招办网址:http://***-mail:hitzsb@hit.edu.cn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舞蹈测试标准(100分)

  1、形象、肢体协调、身高。

  女:1.63-1.73米,男:1.73-1.80米,身体比例合适

  2、作品程度、技巧。

  3、动作协调准确表达作品内容。

  4、节奏、乐感、表现作品完整程度。

  5、基本功:软开度、技巧、模仿。

  a、软开度:软功、横叉、竖叉、腰功;

  b、技巧:平转、跳跃、翻滚、控制能力(至少一种)

  管乐测试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音色、音准。

  3、节奏、技巧。

  4、气息控制。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弦乐测试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音准。

  4、节奏感、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民乐测试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音准。

  4、节奏感、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声乐测试标准(100分)

  1、形象。

  2、曲目程度。

  3、演唱方法技巧。

  4、音色、节奏及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唱。

  键盘测试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节奏。

  4、音乐表现力

  5、视奏。

  6、即兴伴奏。

  打击乐测试标准(100分)

  1、演奏程度。

  2、节奏。

  3、乐感。

  4、自选乐器演奏

  (木琴、马林巴或其它乐器,曲目自选)

  注意事项:

  测试曲目在考生所报的两首曲(节)目中由考生自选一首(个)进行表演,要求所有测试项目表演曲(节)目程度(中央音乐学院考级)九级,(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十级。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同时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声乐、舞蹈可伴奏,器乐无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