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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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4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13年南华大学继续面向湖南省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声乐、舞蹈、器乐项目计划招收1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高中阶段获得过湖南省“三独”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报考舞蹈、声乐类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报名方式

  2012年12月15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考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地点:南华大学团委演播中心(南校区);

  3、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

  4、测试合格考生签订预录协议书。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与其签定《南华大学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预录协议书》,并在学校公示栏、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usc.edu.cn)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招生录取政策,调整招生计划,确定拟录专业,录取符合招生政策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1、请自备服装、乐器、道具和伴奏光盘等测试应用物品(钢琴除外);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8282711、 8282286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2767、 18773464859(刘老师)

  监督电话:0734-8281304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八、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